各位教职工:
参照枣庄市公务员、二级保健干部医疗补助的标准,兹定于12月10日至31日办理2021年住院教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(3000元以上、10000元以下)医疗补助统计报销工作(二级保健干部依据枣卫字【2018】22号文执行)。
提交材料: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,发票原件,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(建行)。
办理地点:校医院101收款室
咨询电话:15206620558
后勤服务处校医院
2021年12月6日